消防安全人人有责,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常识不仅是国家对公民的基本要求,也是公民自身素质的体现。因此本刊刊出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供大家在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了解和掌握。
一、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,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0电话报警,消防队救火不收费。
二、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,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。
三、不埋压、圈占、损坏、挪用、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。
四、不携带易燃、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五、不在严禁明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。
六、购买质量检测合格的烟花爆竹,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,注意消防安全。
七、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。
八、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,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,及时检查、消除火灾隐患。
九、室内装修装饰不应采用易燃材料。
十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,不乱接电源,不超负荷用电。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,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。
十一、 正确使用,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,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、开门窗,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。
十二、 教育儿童不玩火,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。
十三、 不占用、堵塞和封闭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,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。
十四、 不躺在床上和沙发上吸烟,不乱扔烟头。
十五、 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。
十六、 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,记住疏散方向。
十七、 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,迅速正确逃生,不带财物、不乘坐电梯、不盲目跳楼。
十八、 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,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,捂住口鼻,弯腰低姿前行。
十九、 身上着火时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,压灭火苗。
二十、 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,可用浸湿的毛巾、衣物堵塞门缝,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。